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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港船長 作品

第0233章 治理紳衿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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龜船擁有很多優勢,比如說防禦力超強,裝載的火力很強,調頭速度快。在保持瞬間破壞力和高機動性的同時,還能限製敵人進行接舷戰和肉搏戰。

然而,龜船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,那就是貴。製造一艘龜船上,要配備大量的火炮、操作手,還要消耗大量的鐵、銅等資源。這些資源是用來製作鐵釘、鐵鏈、錨槳與貫穿環之類。

也幸虧朝鮮海軍所擁有的龜船不多,否則大明水師絕不可能如此輕鬆地取得勝利。數理院的學者們整理材料回去稟報皇上。

袁可立花了大工夫治理朝鮮之地,終於靠給朝鮮貧苦農民和大明移民分地,占據了優勢地位。區域性地區的反抗是零星的,也是弱小的。

皇帝下令朝鮮割出義州等北部城市給遼東,剩餘的地方化為一省,就叫做樂浪省。就如同漢朝武帝設置的樂浪四郡是一個道理。袁可立的官職則更名為樂浪總督。

功勳卓著的袁可立並冇有接受皇帝的冊封,他自稱老朽病弱,請求辭官回家。皇帝還以為他是怕自己功高震主,朱由校派名醫喻嘉言去樂浪給他治病。

袁可立是真的有病,他因為常年的操勞國事,已經是風燭殘年,最近兩年在朝鮮苦心謀劃為國取地。現在他身體是燈儘油枯,隻靠著一股精神氣在支撐。他知道他對得起皇上的知遇之恩,朝廷在朝鮮投入了超過六百萬兩白銀的軍費,是值得的。

喻嘉言到了漢城給袁可立看病,這一下子才知道袁總督已經病入膏肓,連長途旅行回家都不能了,他急忙給皇帝寫信告知此事。朱由校收到訊息後,也是知道大事不妙,他急忙下聖旨讓現任山東巡撫汪喬年調任朝鮮做巡撫。袁可立則是安心休息,就地養病。

正史中的大明在對外戰爭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:從不和談。無論是被瓦剌捉了皇帝,還是被女真人打進北京,大明從來不會卑躬屈膝地乞求議和,而是一根筋死扛到底。

但對外開拓土地的戰爭不能這麼死心眼兒,朱由校一直在招降蒙古和女真的部落,讓牛羊代替鐵騎,烽煙化為牧歌。

盧象升向皇帝上疏道,目前明軍控製的關外,牧群隱現,耕田青黃,邊界如同內地。女真冇有南下的意向,遼東精銳有一部分被調到朝鮮去了,守有餘而攻不足,目前最好還是組織屯田抓糧食生產。

勇猛的盧象升能打苦戰、惡戰,但有些厭惡無休無止的戰爭,不想把那些也有妻兒老小的士卒隨便投進戰爭這架絞肉機中。他渴望為國家建功立業,然而他更重視生靈,珍視那被權貴視為草芥的生靈。

皇帝接受了盧象升的建議,今年暫不征伐女真餘部,他的心思還是放在清查各地糧庫、銀庫的虧空上。各地虧空,不是受上司勒索,就是自身侵漁,都是非法的。之前,朱由校忙於處理中央的貪官汙吏,地方上的碩鼠實際上抓的不多。

在地方上的清查虧空,今年普遍開展起來。贓官一被揭發,皇帝為使他們退還贓銀,保證歸還國庫,主要是采取抄家籍冇的手段。官衙與原籍同時抄撿,避免隱藏,一切家產估價變賣,就可以較多地完納應償虧空。

與抄家同樣重要的手段是罷官,凡是貪官,一經被人告發,就革職離任,不許再像以往那樣留任以彌補虧空。皇帝知道,若允許貪官留任,必然要以新的貪汙補償舊的虧空,正所謂“不取於民,將從何出?”

既要保證虧欠歸還國庫,又不許贓官得到好處,皇帝采取了許多措施:

第一、命令貪官的親戚幫助賠償。有的犯官把贓銀寄藏在宗族親友家,這些人也有平時分用贓物的,這時要幫他清償,所以往往抄冇這些人的家產。

第二、禁止代賠。過往追贓時,有以地方官和百姓代為清償的,皇帝概不準行。因為州縣官紳代賠之事,弊病很多,可能是惡霸紳衿與貪官勾結,利用貪官的留任,再大大地撈一把。

第三、挪移之罰,先於侵欺。挪移多是因公挪用,常常有不得已的情況;侵欺是貪汙。兩種情況都是虧空,但性質有所不同。一般的懲治,先抓貪汙,後及挪移。官僚遂因之取巧,將侵欺報作挪移,避重就輕,希圖免罪。為對付貪官的鑽空子,皇帝改變成例,在挪移和侵欺兩項追賠中,不管哪個案子發在前頭,一律先查挪移的罪。

第四、對畏罪自殺官員加重處理。這樣的贓官知道自己保不住官職家財,就打算一死了之,把贓款留給子孫。為了使他們的狡計落空,皇帝令新官將犯官的家人嚴加審訊,所有贓款都要追賠。

光是清查虧空還不夠,皇帝還要取締陋規和加派。地方官中的下屬對上司,按潛規則饋送禮金,若上司身兼數任,就奉送幾份禮物。袁可立在山東當總督的第二年,報告他所主管的衙門,以前每年收規禮銀十一萬兩,其中節禮、壽禮銀六萬兩,丁、地規禮銀一萬餘兩,兩司羨餘銀三萬兩,驛道、糧道規禮銀各二千兩,鹽道及鹽商規禮銀各三千兩。

當時這一弊政,朱由校冇時間管,也很難管。今年,朱由校禁止總督、巡撫、禦史等人接受地方官饋贈,他們也不得以此向州縣攤派。

這方麵,河南巡撫黃尊素做的比較好。他能以身作則,不收規禮銀,約束家人吏役,門包小費一概謝絕。河南有一些特產,如開封府的綾、錦、綢、手帕、西瓜,歸德府的木瓜、牡丹、永棗、崗榴,懷慶的地黃、山藥、竹器,汝南府的光鴨、固鵝、西絹,平原州縣的麥豆,水田州縣的大米,附山州縣的木炭、獸皮、野雞、鹿、兔等類,上司強令該地方官交納,成為土例。黃尊素一概不收,嚴行禁止地方官交送。

當時山西的規禮也很嚴重,州縣官進謁上司一次,巡撫衙門索門包十六兩,布、按八兩,糧道十二兩,驛道和巡道各五兩,本府州十六兩,同知、通判三四兩。解地丁錢糧,則有鞘費、部費、敲平、飯食、驗色、紅簿、掛牌、草簿、寄鞘、劈鞘、大門、二門、內柵、外柵、巡風、付子、實收、投批、投文、茶房等名色。這樣每解銀一千兩,共約需三十兩的雜費銀。

皇帝深知,想禁州縣之加耗加派,必須先禁上司,想禁上司,必先革陋規。朱由校通令全國,嚴禁接受規禮銀。倘若再有私受規禮銀,將該員置之重典,其該管之杜夫,也從重治罪。

犁剔地方陋規的同時,朱由校加強對中央官員的約束。原來地方官向戶部交納錢糧,每一千兩稅音,加送餘平銀二十五兩,飯銀七兩。內閣首輔孫承宗建議,平餘銀、飯銀均減半收納。

經過皇帝這麼多年的整頓,收稅糧基本能保證紳衿們不少交。但紳衿還有許多不法行為是他還未能禁止的:比如說紳衿和地方官吏勾結,包攬訴訟,分享官府的司法權;另外,部分紳衿橫行閭裡,欺壓小民,致使平民懼怕他們有時比官吏還厲害。

前些年,皇帝要求士民一體當差,就有不少監生公開集會反對,結果他們都被皇帝杖打四十大板,發配到台灣島上,不許回來。

對紳衿本身的納糧,皇帝也加強管理。凡是紳衿錢糧,在稅收印簿和串票內註明紳衿姓名,按時間限製催比,奏銷時將所欠分數逐戶開列,另冊詳報,照紳衿抗糧治罪,若是州縣隱匿不報,按徇私包庇處置。朱由校還規定,每年年底,監生要五人互保冇有抗糧、包訴訟的事情,完結交納賦糧以後,方準應試。多方麵促使紳衿繳納稅課。

如果紳衿硬要拖欠糧賦,皇帝嚴懲不貸。山東紳衿有“不欠錢糧,不成好漢”的俗語。朱由校把他們這些人的功名全都革除。

皇帝為防止土豪劣紳乾政,不許士民保留地方官。士民保留的去任地方官員,應該是有政績的,或被冤枉的,百姓懷念他,或為他鳴不平而要求他留任。但朱由校還發現這中間有官員買囑保留的,有劣紳為討好去任官而保留的,是一種刁風惡習,嚴行禁止。

紳衿不法,虐待佃戶尤甚,皇帝要求司法官員處理主佃關係的案件時,要打擊不法紳衿。就比如說廣西有個生員打死了自己家的佃農,朱由校認為佃戶不敢先動手毆打生員,因此凶手一定是劣紳,要求刑部調查清楚。

讀書人打死人,與其身份不合,不應該照常人案例論處,下令讓刑部重議生員“欺淩百姓毆人致死”如何加倍治罪的法令。

最後朝廷出了具體規定,秀才監生擅自責打佃戶,除了革去功名,還要處以杖八十的刑法。皇帝在這裡表示了嚴厲禁止紳衿欺壓佃戶的態度。

皇帝用這些辦法調節紳衿、平民和朝廷的三者關係。他對紳衿有所節製,對不法紳衿有所打擊,然而不是與他們為敵。

有的鄉紳為國效勞,是簪纓之族,不能故意打壓他們。對士紳要分情況區彆對待:品行端方的,應當給以敬禮,以為四民之表率;有一般的小過錯的,則是勸誡,令他改正;對那些不肯改過,就依法懲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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